摘要:我國的法律考試要求的教育背景。中國政法大學校長黃進提出,應推進司法考試的改革,只有經過正規法律本科學習的人才有資格參加司法考試。
1、我國的法律考試要求的教育背景。中國政法大學校長黃進提出,應推進司法考試的改革,只有經過正規法律本科學習的人才有資格參加司法考試。法律人才要求利用法律管理社會、治理國家,如果沒經過專業的法律訓練,不但可能缺乏法治信仰,更少法治思維。北京大學法學院賀衛方教授提出,法律不能機械的學習,更要涉獵其他學科。長期以來,由于我國法學本科教育實行的是素質教育,而不是法律職業教育,因此,法本教育在客觀上的確難以提供高質量的法律職業人才,從而導致廣大法學畢業生在畢業之后,一時難以勝任法官、檢察官、律師等法律職業。從實踐中也確實反映出,最大的不公往往不是因為法律條文的死板,而是我們只會理解的機械,不會從社會的各個視角進行判別。所以當前,非法本有著其他專業知識,還能經過司考復習受到一定程度的法律教育;而法本卻只有法律知識背景的情形下,那么非法本通過司考后的職業水平恐怕不能排除大概率高于法本人員。由此對2018年非法本參加司考進行限制,則明顯不合時宜。
2、退一步講,我們呼吁的“法律思維”,又是否成為法本的普遍能力。對于法本生更具有法律思維,這點我在一定程度上承認這個看法,但從全國法學教育來看,法律思維是否真正成為了法本生的普遍能力,恐怕還遠遠不及。因為我們大學的“嚴進寬出”,使得大學教育的效果要根據個人態度分為兩個標準:
(1)自律性比較差的人,全日制法本的學位好混,法律思維也就談不上;
(2)自律性較強的人,真正愛好法律人,那么全日制法本就是很好的平臺。
什么叫法律思維?就是你不僅知道它怎么規定,還清晰全面地知道它為什么這么規定。如果你眼里只有法條,只有具體規定,形成不了法律思維。因為法律的精髓不在于表面上的文字規定,而是 “為什么要這么規定”的各種維度考慮——直接、間接,表面、根本,經濟、政治、社會、歷史、文化風俗等原因,甚至是一些學術之爭等等……我說的這些,并不是說非法本強于法本,我甚至在一定程度上承認非法本在有些方面確實是不如法本。但著眼于當前,我們就能理直氣壯的中傷非法本嗎,顯然有點“得利不饒人”!教育制度的改革我們只有期待,但作為法律人,還是建議多涉獵點其他行業的知識,才能更好的形成法律思維。最后不管是法本還是非法本,只要能夠通過司法考試,就是一種能力的體現。全日制法本也并不能判明一個人綜合能力的優劣。
由此,萬國法考推測2018年法考非法本有很大幾率是可以參加考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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